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(以下简称篮协)是在校工会领导下,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体育组织。
第二条 篮协的宗旨是丰富教职工生活,增强教职工体质,活跃校园文化、增强教职工凝聚力,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,提高篮球技术水平;培养教职工应对挑战的能力,以良好的精神状态,更好地投入工作,为学校发展多做贡献。
第三条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工作第一。协会活动以不占用工作时间为基本前提,确因篮协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间,必须提前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。
第二章 细则
第四条 组织机构
1、协会设会长一名,秘书长一名,会长负责日常训练及组织各项活动。秘书长负责篮协的财务财产管理,收取会费、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等工作。
2、会长由全体会员大会推举产生。每两年改选一次。
3、球队:是协会进行对外交流的主体,由领队、教练和水平较高的会员组成。
第五条 篮协工作
1、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,开展群众性的篮球运动。
2、开展协会内部的训练和比赛,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。
3、聘请教练进行训练。
4、组织球队参加校外比赛。
5、组织教职工观摩篮球比赛。
6、协会每一学期召集全体队员大会一次, 研究篮球队事务和活动计划。
第六条 活动时间
每周两次,时间相对固定为每周二、周五17:00-21:00,或者工作之外的其他业余时间。
第七条 会籍
1、入会凡本校在职教职员工,或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,能自觉遵守篮球队章程,承担相应义务的,均可向篮协提出入会申请。经校工会和篮协审批后,办理入会手续,正式加入篮协。
2、退出篮协,理应提前声明,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协会组织的正式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八条 会员权利
1、入会自由,退会自由。
2、协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3、向协会工作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
3、对协会会长、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权。
4、对协会各项活动尤其是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。
5、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。
6、获得篮球运动技术培训的权利。
第九条 会员义务
1、执行协会的安排和决议,维护协会的声誉,维护学校形象。
2、自觉服从篮协安排。积极参加篮球队组织的活动。
3、对会内其他会员提供篮球技术指导,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训练任务。
4、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、互助的精神,对办好协会,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。
5、爱护篮协的设备器材,爱护学校设施。
第十条 篮协经费
1、学校工会提供的活动经费。
2、协会欢迎来自校内外机构或个人的友情赞助。
3、协会经费只能用于参加比赛、租赁场地、购买服装等协会公共活动等。
4、协会经费秘书长进行管理。管理者须定期公开账目,自觉接受会员质询。对协会经费支用情况,校工会有权进行监督。
第十一条 附则
本章程如需修改补充,由篮协提出,会员大会讨论后,报工会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