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排球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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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

发布日期:2025-04-11 点击:

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

 

第一章    

第一条  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是在学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非营利性体育组织。

第二条  协会的宗旨是陶冶性情,锻炼健康身心,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。

第二章  会员条件、权利和义务

第三条  入会条件

1.凡我校身心健康、热爱气排球运动,身体条件适宜并能长期坚持气排球运动的教职工,均可申请加入协会。

2.遵守《协会章程》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.填写提交《会员申请表》。

第四条  会员权利

1.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2.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
3.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

4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五条  会员义务

1.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,遵守社会公德。

2.遵守《协会章程》,执行协会决议,参与协会活动,致力于实现协会宗旨和任务。

3.必要时交纳一定的会费。

4.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。

第六条  会员不履行义务或不遵守《协会章程》,违反协会纪律或利用协会名义谋取私利,或做有损于协会甚至学校形象的事情,经协会会议研究可以将其除名。

第三章  组织领导

第七条  协会由 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组、培训组、宣传组、财务组、后勤组,各组实行组长责任制。 

第八条  协会设会长1人、副会长1至2人、秘书长1人,各组长1人,工作组每届任期3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协会会长在学校工会的领导下,负责计划和安排协会的主要工作和活动,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各组长直接对会长负责,对会长决策提供建议,协调工作。

第九条  协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(代表)大会,通报协会工作情况、资金使用情况,研究下一年工作计划。

第十条  协会领导班子由会员(代表)大会民主选举产生,并报学校工会备案。

第四章  工作任务

第十一条  协会工作任务

1.通过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气排球活动团结学校气排球爱好者,努力发展气排球事业,普及气排球运动,提高学校教职工身体素质,丰富大家业余生活。本会致力于促进我校教职工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,加强与校内外各群众体育组织的联系与协作,并与各地气排球爱好者多开展体育交流。

2.配合学校工会开展其他相关活动。

第五章  经费、资产

第十二条  协会经费来源为学校工会资助和自筹。

第十三条  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活动,不得挪作他用。

第十四条  协会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。

第六章  协会终止

第十五条  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(代表)大会表决通过,经学校工会审核同意。 

第十六条  协会终止前由学校工会主持处理善后事宜。 

第七章    

第十七条  本章程经会员(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工会备案后执行。

    第十八条  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本协会,修改章程须经会员(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。